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合同范本 技術咨詢合同范本( 三 )


C.組織現場踏勘 , 解答工程現場條件; D.施工招標答疑; E.編制標底;
F.參與施工招標的開標、評標、決標工作; G.協助甲方根據不同合同形式 , 擬訂施工合同; H.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施工合同登記手續 。
3.1.5.4 負責工程材料設備招投標工作 A.材料設備招標咨詢及策劃;
B.協助甲方編制材料設備招標文件 , 以及向主管部門辦理招標的有關手續;
C.組織現場踏勘 , 解答工程現場條件; D.材料設備招標答疑; E.協助甲方編制標底;
F.參與材料設備招標的開標、評標、決標工作;
G.協助甲方根據不同合同形式 , 擬訂材料設備采購訂貨合同; H.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材料設備合同登記手續 。
3.1.6 負責辦理安監、質監、施工許可等手續 。
3.2 工程設計管理
3.2.1 協助甲方進行與市政規劃、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工作協調及設計評審 。
3.2.2 負責協調解決施工圖各系統的接口 , 保證設計進度和質量滿足工程建設的要求 。
3.2.3 根據甲方的工程設計標準及指示精神 , 協助甲方進行設計會審 , 使工程的設計技術資料滿足規劃、消防、交通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 全面審核工程的技術、經濟指標的合理性 , 分析設計的施工可行性和經濟性 , 督促設計單位限額設計、優化設計 , 重要事項提出咨詢意見供甲方參考決策 。
3.2.4 負責工程設計與公用管線、交通、施工等方面的技術協調工作 。
3.2.5 負責審核技術標準、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 對于設計中存在的差錯及矛盾之處及時責令設計單位改正完善 , 重大設計問題上報甲方參考決策 。
3.2.6 若設計與交通、規劃、環境等政府主管部門協調中所進行的重大設計變更 , 設計變更內容經甲方同意后上報政府監管部門審定 。
3.3 工程進度管理
3.3.1 按照甲方的項目進度要求或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總工期要求 , 乙方在認真研究與工程有關的所有文件資料后 , 并在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后的10天內 , 負責提交工程從前期至工程竣工驗收涵蓋所有工程內容的全過程的項目總進度計劃(乙方編制該計劃應能滿足工程現場管理的要求 , 甲方有權使用其電子版) , 該計劃乙方上報甲方審定后負責貫徹執行 。
3.3.2 按照經甲方審定的項目總進度計劃及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總工期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工程進度 。
3.3.3 嚴格實施計劃進度管理 , 及時向甲方上報年、季、月、周工程進度計劃報告 , 若工程進度達不到項目總進度計劃及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總工期的要求 , 應及時查明原因上報甲方 , 并及時采取相應的積極補救措施予以調整 , 以確保整個工程項目如期完成 。
3.3.4 每周負責組織召開工程管理例會和工程協調例會 , 重要溝通協調事項須事先上報甲方 , 其中工程管理例會由乙方主持 , 甲方和監理參加 , 協調解決工程中的規劃、設計、技術、設備等重大問題以及影響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的關鍵問題;工程協調例會由監理主持 , 甲方、乙方及工程第三方參加 , 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各類問題 , 乙方負責全方位組織開展工程現場的計劃、組織、領導、協調、控制等工程管理工作 , 及時了解掌握工程實際 , 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 確保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等控制目標的實現 。
3.4 工程質量管理
3.4.1 按照政府及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 協助甲方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報批等有關手續 。
3.4.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當地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及工程合同對項目第三方進行現場監管 , 制定嚴格規范可行地操作流程 , 嚴把質量關 , 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控制目標 。
3.4.3 負責定期和不定期的對項目進行檢查和核驗 , 發現質量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 確保工程質量 。
3.4.4 負責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對單位工程進行劃分 , 上報甲方審核批準后負責具體實施 。
3.4.5 工程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 , 協助甲方組織監理、監管單位、質量監督、承包商等方面部門代表組成交工驗收組 , 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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