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交通違法處罰條例定了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 法行為處罰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重磅!交通違章處罰條例》設定)
最近深圳的很多朋友一定都得知了一個消息 。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近日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將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

消息一出,大家都很關注這次改版的“新亮點” 。對市民有什么影響?如何處罰濫用遠光燈、不系安全帶、開車時使用手機等違法行為?……

我們來仔細解讀一下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內容 。

一個
完善規定,加強對重點違法行為的管理;
【重磅!交通違法處罰條例定了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 法行為處罰條例】2
完善關于優化執法措施、簡化執法程序的規定;

增加了創新制度,實行制度先行先試;

重點放在責任主體的管理規定上 。
新修訂的規定不僅加強了對濫用遠光燈、非法變道等違法行為的治理,還明確和規范了不系安全帶的法律責任,加強了源頭管理!

具體有哪些規定?新修訂的規定分為五大亮點進行解讀 。如果你仔細看,你會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違法使用遠光燈將被罰款500元 。
晚上開車,很多朋友對濫用遠光燈深惡痛絕,經常因為違規使用遠光燈發生交通事故 。
此次修改,違法使用遠光燈的處罰由300元調整為500元 。同時細化了違法使用遠光燈的認定 。包括同向行駛的后車在靠近前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臨時停車時使用遠光燈,都認定為違法使用遠光燈!

不按規定變道,罰款500元 。
很多市民經常向他們反映,一些大車一次性變道到不相鄰車道,或者車輛在沒有燈的情況下隨意變道,嚴重影響后車 。
本次修改對不按規定變道處罰500元 。包括變更非相鄰車道、變道或者不按規定打燈臨時停車,都將受到處罰 。

對行人轉彎不禮貌被罰款500元 。
眾所周知,禮讓斑馬線已經成為深圳司機的一個好習慣,即使是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 。那么,當車輛和行人信號燈都是綠燈時,車輛還需要讓路嗎?
需要!此次修訂明確了這一問題,并進一步強調禮讓斑馬線的讓行規則 。


乘客不系安全帶,司機不“背鍋”
近年來,不少出租車、長途客運車輛等營運車輛的駕駛員和企業反映,乘客在車輛啟動時系好安全帶,在途中解下安全帶 。在這種情況下,司機被罰“背鍋”是不合理的 。
此次修改明確和規范了不系安全帶的法律責任,按照“誰不系安全帶,誰受罰”的理念進行處罰 。但運營司機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否則會受到處罰 。

記住,以后上車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帶,這樣才能保證你的生命安全!

嚴厲打擊買賣積分的違法行為
近年來,找人代替打分,甚至找人“買分”的現象頻發且屢禁不止,買賣分的違法行為呈泛濫之勢 。
此次修改明確了買賣積分的處罰:代替記分的,暫扣駕駛證;售,并處以罰款;中介,罰款,其他情況,拘留 。
不僅是買分的人,賣分的人和中介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罰款300元 。
酒后騎電動車將被罰款500-2000元 。
近年來,我市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數量大幅上升 。去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今年所有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40% 。同時,在涉酒死亡事故中,醉酒駕駛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的駕駛員占比最高,占49% 。
此次修訂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增加了相關規定,嚴控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或者逆行的,處300元罰款;酒后騎電動車的,罰款五百元至二千元 。
人滿為患,一過三罰 。
部分“人貨車”違規拆卸座椅、改造內部結構,從而超過核定載客人數 。這種乘用車在道路上行駛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


■ ■■■■
這次修訂計劃對乘客過度擁擠進行嚴厲處罰 。一經查實,駕駛人、車主、使用人或個人將被一并處罰 。
今后在深圳,乘客只處罰司機不系安全帶的現象將會改變,濫用遠光燈、不系安全帶“買賣分”等違法行為將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