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6——12歲間,家長最應該教給孩子的是這個~( 二 )


12.組織:
讓孩子學會如何擺放文件, 如何讓事物各就各位, 如何建立待辦事宜, 如何建立工作流程, 以及如何集中精力在重要工作上 。
6—12歲的孩子擁有了第二個世界:學校!進入群體社會, 他感受到群體的力量, 表揚或批評都起到暗示教育的作用 。 在語言和行為上傳遞愛的信息:愛是最偉大的動力 。 假如他能感受到愛的陽光和雨露, 小樹苗就茁壯成長 。
所以正面暗示的力量非常重要:你怎樣評價孩子, 孩子就會變成怎樣;所以你希望孩子變成怎樣, 你就要怎樣評價孩子 。 始終傳遞正思維, 正語言, 正能量 。
1、自信養成:
一定要跟著孩子的興趣走, 不是為了讓他成名成家 。 我們要多用拇指教育, 而不用食指教育 。 12歲前要完成2萬次的肯定 。 贊美一定要及時、當面批評要在寬松中嚴肅, 這里可以引用三明治教育:缺點夾在優點中講, 批評夾在希望中講(肯定--但是--相信) 。 做錯了, 錯在哪里?改掉一次錯, 就會越來越好了 。
2、習慣養成:
重視細節, 所有得到都要經過自己的努力, 對自己誠實 。
3、獎勵和懲罰:
關注他的喜好, 等到該獎勵的時候給他, 讓他因肯定而感動 。 不當眾訓斥, 保護好他的自尊 。 孩子即使做錯事, 讓你生氣, 也要把事情和愛分開, 你犯錯, 應批評和懲罰, 但懲罰不是為了發泄不滿, 而是為了教育, 為了愛 。 每一次的教育都與愛連接在一起 。
4、責任養成:
獨立或依賴都是培養出來的,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認真做、做完整 。 家長代替他做, 卻無法代替一生;教會他做, 他可受用一生 。
5、玩與學: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 好好玩, 才能好好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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