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員工考勤制度( 二 )


(1)當月累計病假在5天以內或年病假在20天以內的 , 扣除日工資的50% , 但扣除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的80%;
(2)如果病假超過上述天數 , 病假將支付最低工資的80% 。
5.下列情況按曠工處理:
(1)員工自稱“請病假” , 但在活動前后未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 , 按缺勤當日處理 。
(2)員工以弄虛作假、威脅、利誘等不正當手段制作假病假證明或騙取病假證明的 , 在缺勤當天按曠工處理 , 并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
(3)病假期間在外出差或兼職的員工 , 視為以欺詐手段獲得病假的員工 。
6.根據法律規定 ,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的 , 根據其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 , 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
醫療期滿后 , 公司通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 。員工繼續請假或未向公司報到 , 將被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后無法從事原工作 , 也無法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 , 并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
7.病假與考核和獎金的關系:
(1)本月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 , 月考核評為C級及以下;
(2)本年度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的 , 年度考核評為C級及以下;
(3)本月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的 , 不發月度獎金;
(4)本年度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的 , 不發放本年度年終獎 。
休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 , 必須請事假 , 辦完審批手續才能請假 。擅離崗位者 , 或請假期滿后未在未來續假者 , 按曠工處理 。
2.請事假 , 需要按照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 。事假超過三天的員工需要提前三天申請 。
3.3天內(含3天)請事假的員工 , 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超過3天的 , 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 報總經理批準 。
4.每次審批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 , 年假合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 。超過上述標準的 , 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
如果不符合上述標準 , 但無正當理由 , 公司也有權不予批準 。
5.員工請事假時 , 公司有權優先考慮年休假 。
6.事假為停薪留職 , 每天扣100%日工資 。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入職后結婚的 , 可憑結婚證享受10天婚假 。
2.婚假應在結婚登記后六個月內休完 , 逾期單位不再批準 。
3.應提前兩周提交書面婚假申請 , 并出具結婚證 。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 , 報行政人事助理備案 , 休假一次連續完成 。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
5.婚假應該一次性休完 。
6.婚假為帶薪假 , 固定工資部分在休假期間正常發放 。
但是 , 津貼、交通津貼、餐飲津貼、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 。假期期間不再享受與實際就業相關的福利 。
喪假/同情假
1.凡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的員工 , 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或公婆)死亡 , 可請3天喪假 。
2.請喪假的員工要提供相關證明 , 在親屬去世后一個月內使用 , 最遲在休假當天申請喪假 。
3.喪假為帶薪假 , 固定工資在休假期間正常發放 。
但是 , 津貼、交通津貼、餐飲津貼、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 。假期期間不再享受與實際就業相關的福利 。
產假和相關產假
1.女職工產假128天 , 其中分娩前可休15天 。
難產增加產假15天(需醫院出具證明) 。如果是多胞胎 , 每多生一個嬰兒將增加15天產假 。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職工 , 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后流產的 , 享受42天產假 。
3.如果男性員工的配偶生育 , 他將享受15天的陪產假 。
4.女員工母乳喂養到寶寶一歲 , 每天有兩次30分鐘的母乳喂養時間 。如果是多胞胎 , 每多一個嬰兒 , 哺乳時間將增加30分鐘 。也可以每天結合兩次母乳喂養 。女職工年滿一周歲后一般不允許延長哺乳期 。
5.產假包括公共假日和法定假日 。
6.懷孕假:
懷孕的女職工 , 進行產前檢查的 , 視同公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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