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企業稅務籌劃的6種方法 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有哪些?

一、私營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
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 。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 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 由于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 , 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 , 即對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 , 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后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 。 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 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 在征稅時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
利用組織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是每個"準納稅人"在注冊登記前必須考慮的 , 這就要求投資人在確定組織形式前充分調研 , 搜集經營地的行業信息 , 估算盈利水平 , 綜合分析所得稅稅負 , 依靠納稅籌劃贏在起跑線上 。
假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Y元 , 可以計算不同組織形式的選擇區間:30%Y-9750=20%Y , 求得Y=97500元 , 稅負無差別點的應納稅所得額為97500元 , 當全年應納稅所得額97500元時 , 選擇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或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稅負較輕 , 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 , 還可以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
上述臨界點的計算并未考慮私營公司的股東獲得工資薪金、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 , 以及股東的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可以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 因此在實際測算時 , 投資者應預估公司的盈利水平、利潤分配情況 , 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及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投資額等因素 , 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企業組織形式 , 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 。
二、查賬征稅與核定征收方式的籌劃
所得稅的征收有兩種方法: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 。 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 , 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 , 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 , 采用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 。 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 , 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范圍 , 同一行業最低比例與最高比例差異較大 , 有利于稅務機關操作 , 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準 , 隨意性較大 , 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 , 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 。 如果企業經營多業的 , 稅法規定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 , 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 可能導致適用較低應稅所得率的業務按照較高的應稅所得率征稅 。 此外 , 實行核定征收的企業 , 不能享受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 相比之下 , 查賬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稅收優惠待遇 , 涉稅風險較小 , 便于投資者和稅務機關全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
不少私營企業經營規模小 , 會計核算不健全 , 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 , 甚至一些私營企業為逃避稅收 , 縮小規模 , 異地經營 , 以大化小 , 退回小本經營的個體戶狀態 , 放棄查賬征收的方式 。 私營企業規模小 , 無法形成產業優勢 , 會計核算不健全 , 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水平 , 綜合權衡 , 私營企業選擇查賬征收方式 , 不僅降低涉稅風險 , 而且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 這需要企業依照國家規定設置賬簿 , 核算收入、成本、費用 , 并按期辦理納稅申報 。
三、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
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 , 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 , 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并不可取 。 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采用"兩頭卡"的方式 , 一方面 , 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 , 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 , 另一方面 , 設定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 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 , 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
由于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是否合理 , 都不允許全額扣除 , 首先 , 企業應控制并壓縮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 , 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 , 不要把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董事費等其他開支混入業務招待費 , 企業參加產品交易會、展覽會發生的餐飲費、住宿費 , 應作為業務宣傳費列支 。 其次 , 企業可以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 , 增加費用的稅前扣除金額 。 例如 , 將某些餐飲招待費改為贈送給客戶的禮品 , 在禮品上印上企業的名稱或標志 , 附帶企業的宣傳資料 , 或者邀請客戶參加企業舉辦的產品推介會 , 要求參會人員簽到 , 并為參會人員提供餐飲和住宿 , 由此產生的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支出 ,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 , 準予扣除 , 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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