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理論之父是誰及管理權力 組織理論之父是誰

組織理論之父”馬克思·韋伯被公認是被廣泛應用的管理科層制的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也是理想型組織管理理論的提出者 。 韋伯是德國人 , 還當個兵 , 德國人管理嚴謹認真 , 一絲不茍 , 執行力強、頗具工匠精神 , 踢個足球也能看的出 , 所以 , 科層制由馬克思·韋伯提出 , 并被后人尊稱為“組織理論之父” , 與“科學管理之父”泰勒、“管理過程之父”法約爾構成古典科學管理三劍客 , 也是好理解的 。 盡管一百多年過去了 , 我們天天面對的管理者 , 仍然在利用這樣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權力管理大家 。

組織理論之父是誰及管理權力 組織理論之父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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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 , 我們再說說韋伯的三種權力理論:
韋伯指出 , 任何組織都必須有某種形式的權力作為基礎 , 才能實現目標 。 只有權力 , 才能變混亂為次序 。 韋伯的代表作是《社會組織與經濟組織》(1920年去世時還沒寫完) 。
韋伯認為 , 任何組織都必須以某種形式的權力作為基礎 , 沒有某種形式的權力 , 任何組織都不能達到自己的目標 。 人類社會存在三種為社會所接受的權力:傳統的權力、超凡的權力、理性的權力 。
(1)傳統權力( Traditional Authority)
傳統式權威 , 靠傳統慣例或世襲得來 , 而不是按能力挑選的 , 其管理是為了保存過去的傳統;傳統權力的效率較差 , 過去的鐵帽子王、國外的伯爵侯爵的繼承、英國的女王、日本的天皇等就是這類;現在的富二代擁有的企業管理圈啊 , 典型的比如國民老公王思聰 , 沒人敢惹 , 不是因為他 , 而是因為他老子是王健林 。
對于傳統權力 , 韋伯認為:人們對其服從是因為領袖人物占據著傳統所支持的權力地位 , 同時 , 領袖人物也受著傳統的制約 。 但是 , 人們對傳統權力的服從并不是以與個人無關的秩序為依據 , 而是在習慣義務領域內的個人忠誠 。 領導人的作用似乎只為了維護傳統 , 因而效率較低 , 不宜作為行政組織體系的基礎 。
(2)超凡權力(Charisma Authority)
個人崇拜式權威 , 來源于別人的崇拜與追隨;過于帶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 , 不是依據規章制度 , 而是依據神秘或神圣的啟示 。 典型的就是洪秀全起義的時候 , 說是上帝的旨意 , 我們中國過去將皇帝叫天子 , 這就是典型的超凡權力 。
韋伯認為 , 超凡權力的合法性 , 完全依靠對于領袖人物的信仰 , 擁有超凡權力的人必須以不斷的奇跡和英雄之舉贏得追隨者 , 超凡權力過于帶有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 , 不是依據規章制度 , 而是依據神秘的啟示 。 所以 , 超凡的權力形式也不宜作為行政組織體系的基礎 。
(3)理性-法定權力(Legal Authority):的權力
合法權威 , 理性—法律規定的權力 。 只有理性合法的權力才宜于作為理想組織體系的基礎 , 才是最符合理性、高效率的組織結構形式 。 理性-合法權力是
韋伯認為 , 作為理想組織體系基礎的純粹形態的權力是理性-合法權力 。 只有法定權力才能作為行政組織體系的基礎 , 其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提供了慎重的公正 。 原因在于:
①管理的連續性使管理活動必須有秩序的進行 。
②以“能”為本的擇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礎 。
③領導者的權力并非無限 , 應受到約束 。
馬克思·韋伯的“理想的行政組織體系”主張 , 組織活動要通過職位或職務而不是個人與世襲地位來管理 。 韋伯最主要的貢獻 , 就是提出了給予理性合法權力為基礎的“理想行政組織體系” , 這里說的“理想的”不是指最合乎需要 , 而是指現代社會最有效和合理的組織形式 。
最后 , 需要補充說明一點 , 韋伯的和三種權力和我在前兩天《管理者說:領導權力的五指山 , 你被哪根指頭戳到過?》的五種領導權力是不同的 , 韋伯分三種權力是為了給大工業革命后的大企業的組織管理者找一種合法的組織權力 , 讓更勝任的人擔任管理者 , 下臺后權力也就沒了 , 這有個時代背景;而弗倫奇和瑞文所說的5個權力來源是作為一個現代管理者和領導 , 不僅要有組織權力 , 還要有些來自個人專長和魅力的專屬影響力 。
【組織理論之父是誰及管理權力 組織理論之父是誰】行為至此 , 我對“組織管理之父”韋伯的三種權力理論就簡單介紹完了;歡迎大家交流討論 , 活學活用 , 你的老板或上司偏重的組織權力是哪種呢? 你還有那些管理權力理論喝種類還有哪些呢?“權力是把雙刃劍” , 你同意嗎?一起豐富組織管理權力理論 , 為實戰管理一起做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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