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拖欠工資記者熱線)

【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拖欠工資記者熱線)】
辛辛苦苦工作
卻遭遇欠薪
農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淚
合法維權,討薪有方法
我們一起來看看!
據《南方工報》報道,鄭先生是東莞市某制造工廠的員工,于2018年9月份入職 。
該公司與鄭先生簽訂了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保 。雙方約定月工資標準為3800元 。
鄭先生稱,自入職以來,公司經常克扣其法定節假日應得工資,被克扣的工資大約有1700元 。
同時公司還以各種理由對其罰款,由于難以承受公司的種種壓力,鄭先生于今年7月31日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并于當天向12351廣東職工熱線求助 。
在當地工會的幫助下,2019年8月1日下午2點左右,他領取了最后兩個月工資及被克扣的工錢共計13000余元 。
據廣東省總工會統計,12351廣東職工熱線平臺工單系統自2018年10月啟用以來,為2552名職工維護了合法權益 。
勞動者遭遇欠薪,尋求幫助的途徑很多,工會是其中一選項 。
今天,我們來談談討薪的正確打開方式 。

討薪的正確打開方式

一、討薪前的準備工作——收集證據
俗話說,空口無憑 。
討薪前,職工需要收集自己被拖欠工資的相關證據(證據是后面的維權行動必需的材料,做好這些證據收集,有利于節省維權時間、提高維權效率):
1.勞動合同書;
2.工資支付憑證、工資存折(匯款記錄)、或支付寶工資發放記錄;
3.考勤記錄;
4.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蓋章的工資發放證明等等 。
二、明確維權的常規通道
1.協商:與用人單位協商
與用人單位協商欠薪之事,協商的過程和結果最好有相關證明,如紙質證明、聊天記錄等 。
2.請求協調:請求工會組織出面協調
與公司協商不成,或者公司不履行協商方案的,可以通過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進行協調處理;協調不成功,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工會組織求助 。
3.投訴: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是勞動爭議糾紛投訴的受理機構,職工遇到惡意欠薪的情況時,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
4.提請仲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審”制,勞動爭議當事人須首先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后,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經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5.起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過勞動仲裁后,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按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用人單位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
三、保持冷靜,明白行動邊界
要明確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
討薪是職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救濟行動,但不能因此跨入違法犯罪的范圍 。
如果你不懂,就求助于專業人士:工會“娘家人”、律師、相關部門工作人員……
四、可尋求相關部門幫助
工會“娘家人”、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法院以及律師,都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力量 。
相關法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二)項: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一)項: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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