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東省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多少?


根據《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制度的通知》(粵府辦〔2013〕17號),按照2022年省十件民生實事任務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2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
一、提高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 。低保標準的調整應以維持當地居民基本生活必須的消費品支出為基?。吵錕悸塹鋇鼐蒙緇岱⒄顧膠筒屏ψ純觶?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并與相關民生政策標準合理銜接,不得超過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金標準 。2022年全省四類地區城鎮和農村最低低保標準增幅分別不低于3.5%和5%,具體標準和適用地區見附件 。各地級以上市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要結合當地低保標準政策,制訂并公布當地的城鄉低保標準,報省民政廳備案 。
二、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標準差距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制訂并公布各縣(市、區)城鄉低保標準,不得低于省制訂的最低標準和當地現行標準,逐步縮小城鄉間、區域間差距,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統一城鄉低保標準 。
三、確保按時完成提標任務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財政部門要緊緊圍繞省十件民生實事任務要求,提高認識,協同配合,及時研究落實 。2022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從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各地級以上市應當對未達標的月份按照當地批準實施2022年標準當月的低保名冊予以補發,其中,2022年新納保的低保對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發 。
四、強化低保標準與相關政策的銜接 。各地要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2552號),加強低保標準與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政策銜接,統籌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
【2022廣東省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多少?】

2022廣東省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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