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標準+發放時間 湖北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是什么時候?


發放標準+發放時間 湖北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是什么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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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發放標準+發放時間)
一、調整辦法
根據國家要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調”“長繳多調”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關懷照顧 。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 。每人每月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5% 。
(三)適當傾斜
1.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3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2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2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 , 只增加一項 。
4.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
二、調整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
【發放標準+發放時間 湖北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是什么時候?】 三、調整時間
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
四、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尚未納入經辦的 , 由原單位墊付,實際經辦后結算) 。地方財政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由省級統一結算后列支 。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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