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要滿足什么條件?


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要滿足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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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有哪些?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男女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根據不同年齡細分為:
1.參保人在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不用繳費,自制度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2.參保人在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 , 距規定領取年齡(60周歲)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
3.參保人在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規定領取年齡(60周歲)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
例:1.李某出生于1950年12月,其戶籍所在地自2011年7月1日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待遇;
【太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要滿足什么條件?】 2.張某出生于1958年5月 , 2011年7月1日制度實施時年滿53周歲,則其自2011年至2018年8個年度需每年繳費,不可間斷,到 2018年6月即可領取待遇張某也可以選擇補繳7年至繳費滿1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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