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流程 2022茂名低保戶認定指南


條件+材料+流程 2022茂名低保戶認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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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或支出型困難家庭流程:
一、申請
(一)申請條件:
(二)申請地點:家庭任一成員的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其他情況:
1、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
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員的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2、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有困難的:
可以在本省任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三)申請材料:
1、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原件
2、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
二、受理
(一)受理時間:在申請人簽署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二)核對標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
(三)流程:
1、符合認定標準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受理,并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認定標準的,不予受理,并在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和核對報告 。
2、申請人對核對報告有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復核,出具復核報告 。對同一家庭,30日內原則上不重復出具復核報告 。對同一家庭多次出具的報告,以最近一次報告結果為準 。
三、核實
(一)核實時間:自出具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二)核實流程:
1、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下,組織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完成申請人家庭生活狀況綜合評估工作 。
2、入戶調查人員應當不少于2人,并在調查時出示有效證件 。調查完畢應當出具評估材料,由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分別簽字、蓋章或者按指紋 。
3、申請人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受理申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委托申請人家庭成員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入戶調查核實 。
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委托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將評估材料送交受理申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三)核查方式:
1、入戶調查;
2、鄰里訪問;
3、信函索證;
4、其他調查方式 。
四、公示
1、在出具或者收到評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
2、將結果進行公示 , 公示期為7日 。
公布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家庭人數、救助方式等,但不得公開與救助無關的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縣級民政部門
【條件+材料+流程 2022茂名低保戶認定指南】 公示期間有異議且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開展民主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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