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冠治療住院支付政策


青島新冠治療住院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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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醫保住院支付政策
【青島新冠治療住院支付政策】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繼續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 , 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各市財政先行支付,省級財政結合中央補助,對設區市(不含省財政直接管理縣)按實際發生費用的80%予以補助,對省財政直接管理縣按實際發生費用的90%予以補助 。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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