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規定


武漢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規定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是指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我市承擔普通門診統籌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可按規定享受統籌基金報銷待遇 。

武漢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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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時間
武漢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從2023年2月1日開始實施 。
二、享受條件
正常繳費且在待遇享受期內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以享受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
三、報銷額度
1.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待遇享受年度 。
2.年度內起付標準(俗稱“門檻費”)累計為在職人員700元,退休人員500元 。在職職工門診統籌每人每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500元,退休人員門診統籌每人每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元 。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當年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
3.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武漢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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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參保人員享受門診慢特病、住院醫療待遇時,不享受普通門診待遇 。
四、武漢市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有哪些?
武漢市醫療保障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鄉鎮衛生院以及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提供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服務,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享受職工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具體見武漢醫保局發布的名單 。
【武漢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規定】 五、怎么報銷?
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持醫保電子憑證或者社會保障卡在就診醫療機構院內即時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可使用個人賬戶或現金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應由統籌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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