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職工非工傷喪失勞動能力怎么進行鑒定?


日照職工非工傷喪失勞動能力怎么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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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傷勞動能力喪失鑒定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br /> 2.
受理條件
1、勞動者由于非因公傷殘或因病 , 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后,可以申請;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 。
鑒定材料
1.《山東省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非因工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2.病歷資料:包括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入院記錄、病例附頁、手術記錄、出院記錄、病理報告);屬精神疾病的須有系統治療5年的病歷,慢性病須有系統治療2年以上的病歷 。
【日照職工非工傷喪失勞動能力怎么進行鑒定?】 鑒定流程
環節名稱 辦理內容 辦理時限 審查標準 辦理結果 前置審核 對申請職工的年齡及參保年限進行審核 1個工作日 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保年限(或視同參保年限)滿15年 。 審核合格的需簽字、蓋章 。 鑒定申請 用人單位將簽字審批后的申請報告及申請材料提交日照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 5個工作日 紙質材料及電子版材料齊全、合格 。 符合要求的材料登記在冊 。 現場查體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視病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抽取3名或者5名與職工病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 1-2個工作日 《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 專家組出具鑒定意見 公示 將專家組的鑒定意見擬制“勞動能力鑒定情況公示公告”,用人單位將鑒定結論在網絡或單位公告欄張貼公示 5個工作日 對鑒定人的詳細信息進行公示 單位將公示無異議證明、公示照片、公示通知(單位蓋章)反饋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 。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將公示無異議的結論經勞鑒委成員單位會簽 10-15個工作日 對鑒定的組織程序、專家選用、科別情況等進行審查 會簽后擬制“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并送達用人單位 。
咨詢方式
1.窗口咨詢:日照市青島路518號國際博覽中心D座日照市政務服務大廳B39窗口(企業)、B45-B51號窗口(檔案托管人員退休申報-一窗受理)
2.郵件咨詢: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4辦公室
3.電話咨詢:0633-8866258(B39窗口);0633-8866157(B45-B51號窗口); 0633-8866021(科室)
受理地點及時間
1.受理地點:日照市青島路518號國際博覽中心D座日照市政務服務大廳B39窗口(企業)、B45-B51號窗口(檔案托管人員退休申報-一窗受理)
2.受理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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