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保險待遇參保條件+報銷范圍+所需材料


太原生育保險待遇參保條件+報銷范圍+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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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職工享受生育待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費的,職工從參保次月起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連續足額繳費滿9個月的,享受各項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產前檢查費和生育津貼);女職工連續繳費滿1個月不滿9個月或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結束或終止妊娠時 , 參加生育保險的配偶職工已連續繳費滿1個月的,僅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
生育保險待遇報銷包括哪些范圍?
生育保險待遇報銷包括:生育醫療費、產前檢查費、生育津貼 。
在市醫保中心結算時(包括單位欠費住院、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以及計劃生育住院、計劃生育門診) , 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01單位首次報銷需提供《生育待遇賬戶確認書》(從http://ybzx.taiyuan.gov.cn網站下載) , 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 。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分娩結束或妊娠終止之日起1年內為職工申報生育保險待遇 , 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及截止生育報銷之日不得中斷生育保險繳費 。
02正常生產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出院證(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03流產、引產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院證(原件留存)
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04死胎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院證(原件留存)
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05計劃生育門診醫療費需攜帶以下材料:
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門診發票(原件留存)
06生育并發癥、計劃生育住院醫療費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出院證(原件留存)
住院病歷(原件留存)
診斷建議書(原件留存)
費用匯總清單(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07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產需攜帶以下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出院證(原件留存)
費用結算單據(原件留存)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太原生育保險待遇參保條件+報銷范圍+所需材料】 《太原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個人承諾書》(原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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