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轉診怎么辦理?有哪些注意事項


醫保轉診怎么辦理?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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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轉診怎么辦理?
1.由就診醫院的經治醫師開具《某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轉院證明》(以下簡稱門診轉院證明),再到該醫院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并由經辦人員刷卡登記 。
【醫保轉診怎么辦理?有哪些注意事項】2.參保人員到轉入醫院首次就醫時 , 應當憑本人的社???或醫保卡)、門診轉院證明辦理轉入手續 。轉入醫院將其門診轉院證明留存 。
3.門診轉院證明自開具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 。超出3個月后需繼續轉院的,參保人員應當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重新辦理轉院手續 。
4.參保人員轉至二、三級醫院后,仍可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持卡就醫并上網結算醫療費用 。
醫保轉診的注意事項
1.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無法診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 , 由經治醫師提出 , 上級醫師和科主任同意,上報醫務處,征得同意后方可轉診、轉院 。
2.轉院時須同時辦好費用結算,有關手續與出院相同 。
3.轉院必須嚴格掌握指征 , 轉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導致生命危險者,應暫留院處理,待病情穩定后轉院 。重癥病人轉院,病人家屬應解決好有關護送問題,經治醫師做好離院風險知情告知 。
4.轉院時由經治醫師寫好詳細病歷摘要隨患者轉去,也可按照相關規則復印帶走部分病歷資料,不得將原始病歷帶走 。
5.因各種原因主動要求轉診、轉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屬自行聯系解決,按自動出院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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