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惠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惠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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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
1.不滿45周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 , 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
2.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 , 應逐年延繳 。
【拓展閱讀】
養老保險沒繳夠15年,可以由個人補繳嗎?
根據《關于妥善解決當前勞資糾紛重點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189號):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下方可提供資料申請補繳;
中斷未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如無事實勞動關系無需補繳(暫無相關政策允許個人申請補繳) , 中斷前后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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