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失業金可領幾個月啊 南陽失業金可領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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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 , 
2.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十年的 , 
3.累計繳費時間十年以上的,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
【南陽失業金可領幾個月啊 南陽失業金可領幾個月?】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應當參加失業保險之前的時間 , 視同單位繳費時間,與參保后的實際繳費時間合并計算;按照規定實行失業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之前的職工個人連續工齡(扣除已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工齡),視同個人繳費時間,計發失業保險金時與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后的實際繳費時間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職工個人累計繳費時間與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的累計繳費時間不一致時,以職工個人累計繳費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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