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滿15年以后,再繳一年養老保險,能產生多少待遇?

【繳費滿15年以后,再繳一年養老保險,能產生多少待遇?】

繳費滿15年以后,再繳一年養老保險,能產生多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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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滿15年以后,再繳一年養老保險,能產生多少待遇?答案在這里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法規,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
很多人的目標就是領取養老金,不管高低,因此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后就停止繳費了 。其實他們并不知道參加養老保險15年以后繼續繳費,究竟有多劃算 。今天讓我們來介紹一下:
大多數人在參加養老保險的時候都是按照最低基數繳費的,60%基數繳費一年,產生的養老金待遇有多少呢?
按照養老金計算公式,繳納養老保險產生的養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基礎養老金是等于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
如果說我們平均繳費指數是0.6的話,即按照60%基數繳費一年 , 基礎養老金可以多領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
由于我們繳費也是跟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的,在社會平均工資不變的情況下 ,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劃入統籌賬戶比例是繳費基數的12% , 計算基礎養老金的部分,是86.4%的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 。這樣算起來回本時間是108個月 。
可實際上社會平均工資在不斷提升,真正的回本時間在不斷縮短 。如果說我們現在參加養老保險,15年以后退休,社會平均工資是現在的一倍,回本時間也就是54個月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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