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安市企事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新消息:退休人員養老金定增33元


2022吉安市企事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新消息:退休人員養老金定增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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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安市企事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新消息:退休人員養老金定增33元 , 關于江西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
根據兩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江西省同意,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 ,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F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
【2022吉安市企事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新消息:退休人員養老金定增33元】調整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
二、調整方法和標準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 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 具體按以下相關法規辦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 。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1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
其中 , 對原按江西省辦公廳 有關法規,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 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 , 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 , 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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