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對房屋的財產權,死后繼承房屋費用


人死后對房屋的財產權,死后繼承房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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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對房屋的財產權有遺囑的房產按遺囑辦
1998年12月26日,劉教授立了一份遺囑 。遺囑的內容是:再婚前 , 我擁有一套房產 。我去世后 , 這套房產就歸現在的老伴張麗芳一人繼承,他人不得干涉 。后來,劉教授去世了 。他的女兒同老伴因這套房子發生了爭議 。那么應該怎么辦呢?結果法院判定房子歸張麗芳所有 。
理由是:因為房產是劉教授再婚前一人購買,所以歸劉教授所有 。誰的財產誰說了算 。他在遺囑里明確指定由張麗芳繼承房產,那么就照他說的辦理,房子就歸張麗芳 。
沒有遺囑的房產看情況2007年9月10日,四十出頭的張志剛先生不幸去世 。他有一套價值30萬元的房產和一筆26萬元的存款 。這些財產都是他在婚姻期間取得 。他死后家里人鬧起了糾紛 。經查,張志剛的父母健在,妻子叫李紅,有一獨女張藝文,張志剛生前未立遺囑 。那么張志剛的財產該歸誰呢?結果李紅可分35萬元 , 其余3人各分7萬元 。
理由是:第一、因為財產在張志剛婚姻期間取得,依法為夫妻二人共同共有,每天享有50%的權利,所以28萬元為李紅所有,先行分出;第二、其余28萬元為張志剛所有,由張志剛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4人平分,每人可分7萬元;第三、張志剛生前未立遺囑,均能依法而定 。遺產中的房產該怎么分,大家都明白了吧 。所謂”家和萬事興”,通過法律的途徑 , 處理好矛盾,解決好問題 , 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
死后繼承房屋費用房產繼承需要什么程序?
1、申請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領取繼承公證書;
2、申請人到房地產測繪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結果;
3、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繼承登記,收件人員收件立案受理,繳交登記費后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
繼承房產費用辦理房產證的依據是現持有房產證是否滿5年,如果未滿5年,都要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費如下,但是贈予過戶不收取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調檔費:150元(存量房)或80元(房改房)
2、評估費:評估價的0.5%
3、契稅:評估價的0.75%(面積在120?以上按3%征收)
【人死后對房屋的財產權,死后繼承房屋費用】4、交易費:建筑面積×3元/㎡(存量房)
建筑面積×1.5元/㎡ (房改房)
5、印花稅: 評估價的1‰ + 5元
6、申請:80元
7、土地出讓金:評估價的0.5%(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稅:評估價的1%
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
三、辦理房屋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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