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如何補繳社保?具體操作有哪些?


北京公司如何補繳社保?具體操作有哪些?

文章插圖
北京公司如何補繳上個月的社保 , 那具體要如何操作?
社保補繳只能單位操作
社保一旦斷繳,對職工享受待遇、購房購車等都有很大不利 。依照北京市相關法規,社保如果斷繳了 , 不能以個人名義進行補繳,補繳必須是參保單位進行操作 。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社保斷繳 ,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 。
王女士的社保斷繳 , 非本人原因,并與公司協商一致,公司愿意為她進行社保補繳,因此王女士這一個月的社保是可以補上的 。
近3個月的補繳
企業可網上操作
依照法律和法規法定,王女士公司在8月時與其簽訂了勞動合同 , 那么公司應當從8月起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并可通過網絡渠道辦理 。法規法定,參保單位可為職工補繳近3個月的社保,比如:單位6月增員,可網上申報補繳該職工3月、4月、5月的社保費 。
具體可以這樣操作:
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 , 在【系統登錄】下的【單位業務】模塊內【登錄】 。
在彈出的浮框內點擊【單位業務-登錄】按鈕,進入登錄頁面,選擇使用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掃碼登錄 。
在左側【申報業務管理】模塊下,選擇【單位申報個人補繳】業務,點擊【新增補繳】進入,輸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選擇【補繳年月】起止日期,輸入【申報工資】后點擊【查詢】,勾選補繳月份,點擊【個人補繳申報導入】 。系統彈出確認信息提示,點擊【確定】按鈕后,系統顯示個人補繳申報導入反饋頁面 。
再次點擊【單位申報個人補繳】業務,勾選個人補繳信息匯總記錄,點擊【匯總提交】,查看業務反饋結果 。
參保單位在操作時需要注意,自2020年11月起,企業職工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單位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后,應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按時足額完成繳費 。
超3個月的補繳
需提交相關憑證
依照法規,補繳2011年7月之前社保,需要相關部門審批材料 。
補繳2011年7月之后社會保險費的(不包括補繳近3個月的情形,且補繳累計不超過3年的),需要提供補繳期間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等材料 。
【北京公司如何補繳社保?具體操作有哪些?】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保監察的相關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成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