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贛縣區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贛州贛縣區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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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入學原則 。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堅決遏制違規招生入學行為 。
(二)堅持免試就近原則 。
適齡兒童按學區界定原則,以各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為基準,實施就近免試申請入學,嚴禁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任何形式選拔生源 。
(三)堅持公開公正原則 。
各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和錄取結果 , 要提前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社會監督 。
(四)堅持總量控制原則 。
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至五年級和初中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以內(班額上限)、50人以內(班額上限),小學六年級控制在55人以內(班額上限) 。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堅決做到“三個一律”,即:學校一律不得有大班額及超大班額、起始年級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額、存在超標準班額的班級一律不得接收轉入學生 。
(五)堅持均衡調節原則 。
落實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政策要求,努力做好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就學安置工作 。結合入學申請對象總量和各區域學校學位余缺情況,對申請入學人數超出招生計劃的學校,由區教科體局按學位保障順序統籌調劑 , 合理調節,促進均衡 。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 并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尚未注冊學籍的贛縣區戶籍適齡兒童、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教育安置政策的適齡兒童 。
(二)初中七年級招生對象為2023年贛縣區內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
(三)符合在贛縣區安置就讀的其它年級轉入學生 。
三、學區劃分
(一)學區范圍
1.城區學校 。
城區公辦學校由區教科體局根據各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學校布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依據街道、路段、門牌號等合理劃定招生學區范圍 。城北片區思源實驗學校、稀金二小和梅林中心學校繼續實行聯合劃片招生 。
2.農村學校 。
農村小學原則上按照行政區劃 , 以村委會或自然村為單位劃定招生范圍;偏遠山區可根據交通狀況、路程遠近、生源數量等情況,就近跨村委會或自然村劃定招生范圍 。農村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按屬地原則或原定學區,直升其戶籍所在鄉鎮或學區初中學校 。
3.民辦學校 。
民辦學校實行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同步報名、同步錄取 , 不劃分學區,面向全區按照“學生自愿,錄滿為止”的方式,招收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 嚴禁招收不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學生 。若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 , 則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 。
(二)學區界定
學區界定以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的戶籍或家庭實際居住的法定房產地為依據 。非本鄉鎮戶籍或在申請入學學校所在鄉鎮無法定房產類的其它申請入學對象 , 不納入學區劃分范圍 。
四、招生計劃
(一)一年級 。
2023年秋學期一年級新生按照45人的標準班額上限安排招生 。
(二)七年級 。
2023年秋季學期各學校七年級新生按照50人的班額上限安排招生 。除城區公辦學校六年級畢業生須統籌調劑外,在本鄉鎮小學畢業的六年級學生原則上直接升入本鄉鎮初中學校就讀(轉學學生到本鄉鎮初中學校辦理轉出) 。
(三)非起始年級 。
除一年級、七年級外 , 其它年級招生計劃由學校結合實際和校額、班額要求確定開班計劃,在學位總量內按學籍管理規定落實學生轉入轉出程序 。
(四)民辦學校 。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省市政策要求確定招生計劃,并將招生計劃列入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需報區教科體局審核備案后發布 。
五、招生辦法
(一)學生本人為贛縣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優先確保贛縣區戶籍且“住、戶、產權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 , 在戶籍所在地所屬鄉鎮(學區)公辦中小學校相對就近、免試申請入學 ?!白?、戶、產權一致”指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本戶口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戶口簿戶主,戶口簿戶主與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產權人一致、戶口簿地址與產權證地址一致、產權證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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