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范本 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 四 )


(十)易燃、___、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 , 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 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 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學物品 , 必須分庫存放 。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 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 , 不得占用防火間距 ,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 , 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 , 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 , 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 服用精神或___品 , 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 , 不得駕駛機動車 。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 , 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 , 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
(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 ,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___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 ,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 , 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 , 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 , 員工如有異議 , 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
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 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 , 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 促進生產均衡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 , 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 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 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
【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范本 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 , 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 , 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 , 預防為主的方針 , 實行"劃分責任區 , 落實責任制 , 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 。各分區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生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
第二章、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懸掛上墻 , 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 , 服從管理 , 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 不得違章作業 。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 , 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 , 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 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 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 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 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 , 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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