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開發商有權處分嗎


我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br /> 同樣該法第二百七十二條中規定:“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br /> 【公攤面積開發商有權處分嗎】由此可知,公攤面積,實際上就是業主所享有的“共有部分”,此部分依法由業主共有和管理,開發商是無權處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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