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車間統計員的工作內容 統計員的工作內容

統計工作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郵電部門實施辦法》等統計法規,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
第二條 統計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它是企業編制建設規劃和經營計劃以及進行經濟分析的依據,是經濟核算的基礎、企業經濟信息反饋的主要渠道,是領導掌握情況的重要手段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統計信息的重要性將日益明顯 。
第三條 全面貫徹國家、郵電部及省郵電管理局統計法規,運用各種統計調查方法,系統、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公司各項工作的基本情況,開展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搞好統計服務,發揮統計監督作用 。
第四條 本公司建立統計信息網,該網由(1)公司綜合統計;(2)公司專業統計;(3)分公司專業統計;(4)基層統計;(5)班組原始記錄由五個層次組成 。各分公司配置綜合統計人員,管理分公司統計業務,其職能可參照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工作內容 。
第五條 班組記錄員,負責將統計資料逐日登記,報告基層統計人員,基層統計人員負責匯總、審核并按上述層次逐級上報 。同時,分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向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報送綜合報表 。
第六條 統計人員享有所轄范圍內的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及統計監督權 。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積極協助統計人員的工作,及時提供真實資料和情況 。

第七條 各單位應當安排素質好、責任心強的員工擔任(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 。統計人員應當認真負責地搞好統計工作,加強學習,參加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
第八條 統計人員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工作時,各有關單位負責人應當指定臨時統計人員代理其工作,以保證統計工作正常進行 。
第九條 各單位應支持統計人員的學術活動、培訓及晉升,注意保持統計人員隊伍的穩定性 。統計員的工作調動,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
二、統計報表與統計臺賬
第十條 統計報表是各單位通過統計數字向上級機構報告本單位在生產、業務、經濟等方面活動情況的主要形式 。各級領導及統計人員都應重視統計報表的填制與報送 。各單位領導對上報報表均應簽名,以示負責 。
第十一條 上級布置本公司填報的統計調查表,由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及時、準確地填制,送呈總經理簽發 。個別由上級專業管理部門直接布置給本公司有關專業部門的調查表,由專業部門按上級要求填寫,同時抄送公司綜合統計人員一份備案,以保證本公司統計資料的統一性與完整性 。
第十二條 本公司內部的全面性統計調查表,其內容包括上級要求的項目、本公司領導所需的系統性資料及有關部門所需的重要數據,由公司綜合統計人員統一制訂表格、統一編號,經總經理審批后統一下達 。其他任何單位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單位制發統計調查表 。
第十三條 本公司的統計報表分年報、半年報、季報、月報,及不定期一次性報表五種 。

第十四條 各部門制發的內部統計調查表經各該部門經理審批后下達,并送交公司綜合統計人員一份備案 。
第十五條 各單位務必按規定認真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遲報,也不準隨意修改 。各級統計人員收到下級統計人員的統計資料后,應及時進行審核,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成有關統計人員予以核實、訂正 。
第十六條 原始記錄是統計報表的基礎,統計臺帳是系統整理和積累統計資料的重要工具 。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做好這兩項工作 。
三、統計資料管理
第十七條 所有統計資料均為內部文件性質,某些屬于機密甚至絕密性質,均應按國家關于保密工作的規定辦理;未經批準,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 。
第十八條 公司對統計資料采取分級管理辦法 。公司綜合統計人員負責管理上級報表底稿,各部門上報的報表資料、各項文件、資料原稿等文件;各專業統計人員保管本專業的統計資料 ?;鶎硬槐9芙y計資料,年終一次整理上交所屬部門統計人員集中保管 。
第十九條 對外公開發表統計數字,在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統計人員統一辦理;公司各部門向上級機關匯報情況,在重要會議上作報告,或公開發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統計數據,均須由提供資料人員同綜合統計人員進行核對,以保證統計數字的一致性 。
第二十條 關于統計資料的裝訂、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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