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能提出管轄權異議


【什么情形能提出管轄權異議】管轄權異議的提出需要具備一定條件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 首先應當看具體案件的受理是否違反了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其次 , 需審查具體案件類型 , 是否有約定管轄的情形 , 最后再考察案件是否符合原告就被告等法定的一般管轄權的規定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 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 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 , 應當審查 。異議成立的 , 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 , 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 , 并應訴答辯的 , 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 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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