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進價1.2元土豆賣2元擬被罰30萬,農產品定價的依據和標準是什么?

執法人員認為 , 王三十豆經營部利用其經營規模優勢 , 哄抬物價 , 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 情節惡劣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 擬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處以30萬元罰款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 , 為全力保障我市管控期間重要民生商品價格平穩有序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在持續開展執法檢查 , 不斷穩定防疫用品以及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秩序 , 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
一、進價1.2元/斤的土豆銷售價格從1.4元1斤漲至2元1斤 , 最高進銷差價率達66.66% , 經營者被罰款30萬是否合理 , 繼“5斤芹菜被罰6.6萬元”之后 , 黑龍江大慶一經營者賣2元一斤土豆擬被罰30萬的消息再次引發網友熱議 。據報道 , 大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 , 農批城內王三土豆經營部存在哄抬物價違法行為 。經查 , 該經營部進價1.2元1斤的土豆 , 售價從1.4元1斤漲至2元1斤 , 最高進銷差價率達66.66% 。
二、與此同時 , 采訪人員聯系大慶市王三土豆經營部 , 經營者王先生稱 , 30萬元的處罰對自己不是一筆小數目 , 執法人員在店內對其作出了這個處罰 , 他不太認可這個處罰 , 覺得不公平 。他說 , 門店現在正常經營 , 只銷售士豆 , 店面租金為6萬元一年 , 他曾以2元一斤的價格賣出了4千多斤土豆 , 當前還未交罰款 , 可能準備去市監局交涉 。據消息 , 聯系到大慶市市場監管局 , 對于此次罰款 , 一工作人員表示:“他是批發商 , 根據黑龍江省應對新冠病毒感染指揮部發布的司法公告 , 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 嚴厲打擊哄抬物價行為 , 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公告內要求 , 購銷差價超過30%的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哄抬物價行為依法行動 , 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
三、此外 , 該工作人員表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40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有下列推動商品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責令改正 , 沒收違法所得 , 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沒收所得的 , 處5萬及50萬元以下罰款 , 情節嚴重的處5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 ?!疤幜P是合理的 , 并且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據 。在病毒初期把價格控制住 , 百姓買菜才能便宜 , 不從源頭來打擊的話到中端、后端(價格)那不越漲越高嗎?”該工作人員回應道 。
批發價 , 漲那么多 , 看到不少人提到上海病毒期間土豆有5塊錢甚至10塊錢一斤的 , 這里要說下上海如果已公司為主體大規模采購過生活物資發給員工的 , 應該會知道 , 上海這邊批發價是基本沒有怎么漲的 , 上海的蔬菜包肉包貴其實很多根源上的價格上漲是在運輸上面 , 租了兩輛送貨卡車(一輛冷鏈送肉)一輛送菜 , 百人左右的物資 , 兩輛卡車的包車費是遠比蔬菜肉蛋的本身價值要高的 。采購物資才2萬 , 運輸費5萬+ 。
四、平時買的高價包其實這個運輸費是占了大頭 , 哪怕沒有抬價 , 送到手里漲價兩倍倒還真不是批發和發貨那邊的問題 。(這里暫不討論最難那兩周那種nn倍的人)目前已知這個人的土豆批發量是用幾十噸打底來計算的 , 所以這個罰款還真不一定高了 。符合法律法規 , 但基于東北收入情況和土豆價值來說過重 , 此外對于哄抬物價定義 , 存在嚴重的多重標準 。哄抬物價是指售賣價格超過一定標準的違法行為 , 會予以一定的處罰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 購銷差價額超過百分之十五的 , 就已經是違法行為 , 會被相關部門責令改正 , 并沒收違法所得 , 且可以并處最高五倍的違法所得的罰款 。如果哄抬物價的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的 , 會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 。
五、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 , 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 , 責令改正 , 沒收違法所得 , 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 , 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 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 責令停業整頓 , 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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