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戶口本怎么遷出來 結婚后戶口本怎么遷( 二 )


一 , 首先來說 , 夫妻雙方可以簽到一起 , 也可分開 。
但原則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遷到住所所在的街道 。目前還是遷到男方家居多 。
跨省市的可以隨任意一方遷到對方那去 , 小孩戶口跟誰 , 隨意 。
二 , 一般辦理戶口遷移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三 , 夫妻戶口不同省
1 ,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 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 ,  持男方戶口簿 , 男女身份證 , 結婚證 , 女方戶籍證明 , 男方村(居)委會證明 , 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  報縣公安局審批 ,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  審批后 , 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 ,  持男方戶口簿 ,  女方戶口遷移證 , 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后 , 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四 , 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 ,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 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 ,  持雙方戶口簿 , 男女身份證 , 結婚證 , 女方戶籍證明 , 男方村(居)委會證明 , 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  報縣公安局審批
3 ,  審批后 , 可以網上遷移 , 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 ,  女方落戶后 , 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
五 , 不過提前還是要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詢一下 , 需要什么資料(每個地區的政策可能不一樣) , 不過身份證、戶口本 , 以及結婚證 , 這些都是必須的 , 有的地方還要求女方有房立或者有自己獨立的戶口本等等 。
審批條件
一、結婚后遷戶口條件:
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市、縣轄區)或一方為農業戶口 , 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性質的 , 均可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
結婚后遷戶口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
3、申請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 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證或有關下崗證明(指非農業人口) 。
二、結婚后遷戶口辦理程序:
結婚后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 ,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 并且開具“戶籍證明” 。
2、持雙方戶口簿 , 男女身份證 , 結婚證 , 女方戶籍證明 , 男方村(居)委會證明 , 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 , 報縣公安局審批 ,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 , 可以網上遷移 , 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
4、女方落戶后 , 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
1、由于法律并沒有規定結婚后夫妻雙方的戶口必須遷到一起 , 因此 , 你的戶口能否從廣西遷到東莞 , 必須征得老公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 , 如果屬于農業戶口時 , 則還需要征得村委會的同意 。
2、流程大致如下:
(1)由你老公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 得到同意后 , 派出所將出具“準予遷入證明” 。
(2)你持“準予遷入證明”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 向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領戶口遷移證 , 注銷戶口 。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 及時在東莞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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