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結婚證怎么預約 結婚證拿后戶口怎么移

1、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
2、流程:
一、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二、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三、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四、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五、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六、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七、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戶口遷移
結婚后遷戶口辦理程序:
一、結婚后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
4、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

二、結婚后遷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
擴展資料:
結婚后女方戶口也可以不遷到男方那邊 。
事實上,結婚后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定,女方的戶口一定要隨著男方戶口走,遷入男方戶口所在地 。而且就算當初女方把戶口遷過來,現在離婚了也沒有規定必須要遷移分戶 。
所以說女方出嫁之后,要不要遷戶口全憑個人的意愿,我國在法律方面對此并沒有做出強制的要求 。也就是說,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后,女方沒有義務一定要把戶口遷到男方家中 。
女方的戶口在哪里對辦理準生證都是沒有影響的,并且就算女方戶口不遷的話,對以后孩子上學問題也沒什么影響 。如果孩子的戶口在男方那邊,就在父親的戶籍所在地上學,如果孩子的戶口在女方那邊,就在目前的戶籍所在地上學 。
結婚后女方不遷戶口的話,女方那邊的耕地和宅基地還是在女方名下,到時候有補貼之類的,還是可以享受到相應的權利 。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戶口遷移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戶口遷移證
結婚以后辦理戶口遷移,需帶上雙方有效的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等資料到男方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準遷證以后,再申請辦理遷移手續 。
參考流程如下:
一、結婚戶口遷移手續—夫妻戶口同一縣市: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遷出遷入都在一個戶籍窗口辦理,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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