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的緩刑標準


構成職務侵占罪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 。
1、對象條件:緩刑只適用于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
(1)所謂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
(2)對被判處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不能適用緩刑 。
(3)如果一人犯數罪,實行數罪并罰后,決定執行的刑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適用緩刑 。
(4)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 。
2、實質條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
3、限制條件: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換言之,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
【法律依據】
【職務侵占罪的緩刑標準】《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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