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出示的批捕證是什么


【公安機關出示的批捕證是什么】批捕證就是逮捕證 , 是公安機關對嫌疑人實施逮捕的文件 , 一般由檢察機關批準 。公安機關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批準逮捕決定書簽發逮捕證 , 執行逮捕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 , 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 , 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 。除無法通知的以外 , 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 , 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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