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蒼南202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五 )


3.政府統一組織并在移民安置點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證或移民審批的相關材料、戶口簿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 到安置點施教區學?;蛟瓚艏诘貙W校報名 。
4.因拆遷而變動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少年,以拆遷安置協議書為憑證,到原施教區學?;虬仓玫厥┙虆^學校報名 。
5.因領養、多胎以及父母離異等原因而未落實戶口的我縣適齡兒童少年,憑縣民政、衛健、法院等部門的有效證明,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 。
以上幾類兒童少年 , 由父母或監護人持身份證明、戶口簿及以上相關材料于6月5日至6日到施教區學校登記,經學校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學校指導下登錄系統報名 。
民間契約、協議、非住宅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2023年5月31日之后取得的不動產權證(包括購房合同等憑證)不能作為入學報名依據 。因特殊原因未被錄取的第一、二批適齡兒童少年,或戶籍、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于2023年5月31日以后遷入、辦理登記的 , 在招生結束后,由戶籍所在地學區統籌安排到尚有余額的公辦學校就學(直屬學校招收對象由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統籌到尚有余額的公辦學校就學) 。
七、招生計劃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 結合我縣實際,一年級、七年級班額原則上分別控制在40人和45人以內,農村小班化試點學校一年級、七年級班額分別控制在32人和35人以內,隨遷子女集中的學校班額可適當放寬 。具體招生計劃附后(詳見附件3) 。
八、招生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 。
縣教育局成立蒼南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全面負責本縣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和考核 。各學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管,細化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本學區具體招生實施細則 。各學校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招生工作小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認真做好本校招生工作 。
(二)嚴肅招生紀律,規范過程管理 。
1.招生工作涉及面廣,家長及社會十分關注 , 各有關單位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傳,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各學區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 , 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報告 。各校要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錄取辦法等招生信息提前通過各渠道向社會公布,同時設立咨詢電話 。招生結果要通過校內宣傳窗、告示欄、校園網等途徑予以公布 。
2.各學校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 嚴禁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 。嚴禁違規提前招生或承諾錄取 , 嚴禁通過考試(面試),或通過培訓機構變相考試,或以各類競賽、培訓成績等作為依據進行掐尖招生;嚴禁自行通過信息登記、預約摸底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以考試成績、競賽證書、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提前圈定、選拔學生,嚴禁通過“競賽班”“重點班”等誘導報名意向 。
3.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縣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招生 , 不得隨意增擴班額、學額 , 不得中途擴班或增加班額,嚴禁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特色班、快慢班等,起始年級全部實行均衡編班 。不得在招生系統錄取平臺外自行錄取學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小學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不得招收擅自留級的學生,初中學校不得招收已建立初中學籍和小學未畢業的學生 。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遷移電子學籍,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招生學校負責 。各學校招生計劃確需調整的 , 須事先向縣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
4.對政策優待對象,堅持誰審核誰負責,突出監管重點,不搞例外、不搞變通,按規定落實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絕不允許借用“舉辦者權益”等名義違規招收學生 。各學校要對新生報名信息進行嚴格核查,對提交的戶籍、房屋產權證、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居住證等證件,要通過大數據進行逐一匹對核實;對以電費信息、行政或事業單位、企業工作證件、營業執照等作為入學依據的 , 學校要指派核查人(至少兩人)進行實地走訪調查,確認屬實后 , 核查人要在相關材料上簽名,并經校招生監督小組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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