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蒼南202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四 )


3.其他說明
(1)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縣教育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 , 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
(2)已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并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后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將在各自施教區公辦學校按程序招錄 。對于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的 , 或者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不得參與民辦學校后續批次報名,并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
(3)民辦學校以各種方式自行組織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及考試招生等行為一律無效 。因違規招生造成重大社會穩定事件或負面社會輿論事件的,將對民辦學校及其舉辦者、管理者予以嚴肅追責 。
(三)體藝學校招生
縣民族中學少數民族生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報縣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h藝術中學、縣少年藝術學校、縣體育運動學??筛鶕W校辦學特色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具體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報縣教育局批復后實施 。
(四)特殊群體入學
1.特殊兒童少年入學辦法 。
按照“先評估后安置”“普通學校優先”“就近就便”“應入進入”原則 , 大力推進融合教育 , 落實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評估安置制度 。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按學生所在施教區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接受義務教育 。中、重度智障殘疾兒童少年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中、重度聽障殘疾兒童少年到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盲障殘疾兒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就讀,個別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實施送教上門服務,確保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規范學籍注冊和管理 , 形成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 , 做好各類應入學未入學適齡兒童排摸、聯控聯保、勸返復學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
2.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
按照蒼南縣教育局印發的《蒼南縣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轉)學實施辦法》(蒼教基〔2023〕62號)精神(詳見附件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其父母于7月6日至7日在系統上選擇接納隨遷子女就學的公辦學校報名,并根據系統提示上傳相關材料 。若學校額滿無法安排 , 于7月11日至12日持身份證明或戶口簿、《浙江省居住證》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居住地學區登記,由學區統籌安排到尚有余額、接納符合條件隨遷子女就學的公辦學校就讀 , 確保應招盡招、應入進入,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在居住地公平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
3.優化“長幼隨學”服務舉措 。
本著“自愿申請、公開公平、就便安排”原則,在2022年試行“長幼隨學”政策基礎上,繼續在有學位空額的學校試行“長幼隨學”服務舉措,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因孩子在不同學校就讀帶來的接送不便,更好支持國家優化生育政策 。雙(多)胞胎適齡兒童參加同一所民辦學?;蜣D公學校電腦搖號錄取時,若其中一位被錄取 , 可由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長幼隨學”就讀同一學校,并相應追加計劃錄取 。
允許在非學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在符合轉入條件前提下,跨縣域或縣域內跨校轉入現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學區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 實現“長幼隨學”;允許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入有學位空額的公辦學校“長幼隨學”;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以“長幼隨學”為名轉入學生 。
(五)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房屋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雙方戶籍與上述房屋所有權人在一起的,該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可作為入學依據 。
2.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在抵押的,可將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簽字、單位蓋章后(復印件上寫上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 代替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報名,或以不動產權屬信息證明報名;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或正在辦理的,以房開公司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正式合同、發票及交房憑證等報名;“房改房”因單證問題未能及時轉移的 , 以不動產服務中心出具的正在辦理的證明報名;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的,憑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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