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寫作不是為了稿費,是什么理由讓我一直堅持著?

【如果寫作不是為了稿費,是什么理由讓我一直堅持著?】唱出心中的歌
四十年的爬格子(寫作,過去叫爬格子,現在稱敲鍵盤 。我覺的過去稱謂更貼切),既艱辛又愉悅,為什么?
舉個例子:三十多年前,正年輕時候,白天上班,晚上在燈下爬格子,把讓自己感動的人和事,一字一字地寫在稿紙的方格上 。有時直到通宵 。把心中的“歌”唱完,雖累,卻身心舒爽 。
說簡單點,就是不為稿費而寫作,是抒發內心深處的情感 。我有個體會:有時一氣呵成的文章,寄去報刊,能被選中,甚至在顯著位置刊登 。有時,反復修改,精?細琢,在詞語上下番功夫,自覺良好,寄出后卻石沉大海 。何也?因為發出的不是心聲 。
如果為稿費寫作,你會去揣測編輯的愛好,會去追求時尚,會想方設法嘩眾取寵,就會失去自我 。不是發自己內心聲音,你唱的是別人的歌,身心怎愉悅?!
現實是:能靠稿費養話自己的人少之又少 。作為一般文學愛好者,就要有感而作,去唱心中的歌 。讓生活更充實美好!過去生計靠工資,稿費用來買書或茶葉 。今天,只為心動而作,也從沒有收到過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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