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跑了監視用承擔么

只要監事不是股東一般不用承擔責任 。中國的經濟發展飛速,許多公司成立 。公司里,監事是一個重要的職位,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那么,公司的監事承擔什么責任?

吉林吉大律師事務所的孫甲夫律師做出了解答:
公司的監事承擔什么責任
監事主要是對公司高管層的行為進行監督,對股東會負責,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審查 。一般來說,監事要列席董事會,定期組織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審計,對高管的不當行為提出監督意見,必要的時候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提出罷免案,并代表公司對高管提起訴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公司法人跑了監視用承擔么】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

第五十五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

第五十六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
第五十七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訴訟 。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
孫甲夫律師補充: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對于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1.監事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擔任監事可能承擔哪些責任?
(1)民事責任公司法的第二十一條、一百四十八條、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有忠實、勤勉業務,損害公司利益時,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應當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有行使職權的義務 。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時,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對外承擔相關責任后,有權就公司的損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償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同實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權行為,損害了公司利益,構成了共同侵權,那么也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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