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因ATM機故障多取17萬 atm機一天最多取多少錢( 二 )


辦完這些,已經將近中午 。12時左右,郭安山連飯都沒吃,又跑到昨晚那臺取款機,用新辦的銀行卡取錢 。出人意料的是,竟然還能取出錢 。
郭安山一口氣取了1萬塊,之后取款機又卡殼了,只好悻悻離開 。
回去之后,郭安山找到正在上班的許霆,跟他說了自己又去取錢的事 。
許霆一分析,這兩天正好是周末,銀行不上班,他倆取錢的事可能還沒人發現,一旦明天上班,情況就不妙了,他果斷告訴郭安山:此地不宜久留,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
4月24日周一上午,許霆向保安部長趙某提出辭職,理由是回山西老家考公務員 。
人各有志,公司也不便勉強,便同意了 。
可沒等辦手續,下午3時許,許霆就不辭而別了 。
許霆一走,郭安山也呆不住了,辭職回了湖北老家 。
廣州距離山西很遠,許霆坐火車返回,因為身攜巨款,心里慌得一筆,在臥鋪車上,他緊緊抱著背包,還把裝不下的5萬塊錢用報紙包上,塞在被子里 。
路上,許霆的手機響了,是保安部長打來的 。
他想了想,沒有接,很快,對方發了一條短信:你走得這么快,工資還沒結,回來結算工資,或者留下聯系方式和地址,我把工資寄給你 。
許霆回了5個字:工資不要了 。
發完之后,許霆果斷關了機 。
到了山西臨汾后,許霆驚訝地發現被子里的5萬塊錢不見了,可能是遭了小偷,因為錢來得不干凈,他沒有報警,也沒敢回家,直接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
許霆很害怕,一直有做賊心虛的感覺,他雖然不懂法律,但也知道自己取的17.5萬元,根本不是自己的錢,銀行會不會找自己?警察會不會抓自己?
一片忐忑不安中,許霆在臨汾呆了一個月,卻沒人上門找他 。
許霆這才稍微放松了一下,跑去太原,投資10萬元和朋友合伙開了一間網吧 。
雖然守著網吧,許霆卻不敢看新聞,他害怕自己會上新聞,成為警方的通緝對象 。
怕什么來什么,終于有一天,許霆看到了關于自己的新聞報道,以及警方網上追逃的公告,他知道自己已經成了逃犯,恰好網吧虧本了,許霆決定逃跑 。
接下來的大半年時間里,許霆東躲西藏,惶惶不可終日 。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07年5月22日,許霆在陜西省寶雞市火車站,準備進站乘車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
截止此時,距離許霆取錢逃跑,已經超過一年 。
許霆被逮捕
追逃一年多的時間里,比許霆更焦慮的是廣州市商業銀行 。
如同許霆分析的那樣,2006年4月22日、4月23日兩天是周末,廣州市商業銀行并未及時發現自動取款機的故障 。
4月24日星期一上午,銀行上班了 。
廣州市商業銀行ATM管理中心在對全行離行式自動柜員機交易情況進行電腦監控時,發現安裝在黃埔大道西平云路163號的離行式自動柜員機在4月21日晚出現取款交易異常 。
這便是許霆和郭安山取款的那個自動柜員機了 。
銀行迅速通知運營商一并到現場開機清點查驗,發現4月21日21時56分至4月22日12時34分,有人分別持兩張廣州市商業銀行借記卡和一張農業銀行卡,連續惡意操作,共取款186次,累計多占金額193806元 。
另有兩名客戶取款2筆,涉及多占金額2198元 。
工作人員查看了自動柜員機的工作日志,發現該機器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取款交易正常,但對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取款交易,卻按1元金額形成交易報文向銀行主機報送 。
怎么會出現這種情況?進一步分析發現,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是:自動柜員機的運營商于2006年4月21日17時對該機進行系統升級后出現異常 。
對于銀行而言,這可是一件天大的事 。找不到這多吐的20多萬元,損失就得自己承擔 。
許霆在曾取款的廣州銀行(原廣州市商業銀行)前
銀行監察保衛部接到內部報案后,根據開戶資料查找,發現取款最多的一張銀行卡戶名叫許霆,在一家物業公司工作 。
他們立即找到許霆的工作單位,卻稍晚一步,許霆已于4月24日突然辭職回山西老家 。
銀行只得將情況向物業公司說明,并請保安部配合撥打許霆的手機,結果無人接聽,再發短信以結算工資為由,試圖誘使許霆回來,均遭拒絕 。
這便是許霆收到的那通電話和短信了 。
銀行又試圖聯系許霆的家人親屬,但對方都表示聯系不到許霆 。
2006年4月30日,廣州市商業銀行向警方報案 。
此時距離案發已有10天之久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冼村派出所接到報警后,覺得案情特殊,迅速上報到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