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土地使用形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 , 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 , 下列建設用地 ,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 , 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法律規定的土地使用形式有哪些】(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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