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償還債務有哪一些處理方式


無力償還債務的處理方式有: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br /> 實際情況中,債務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 。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
(2)永久無力償還 。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
1、如果判決已經生效,未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則法院會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但不會判刑 。
【無力償還債務有哪一些處理方式】2、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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