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區2023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集美區2023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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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區2023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招生原則
堅持“積分優先 , 遵循志愿”原則,采取電腦派位的辦法,盡量提供學位,公正公開地組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集美區小學一年級 。
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須年滿六周歲 , 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 未及齡和超齡均不符合條件 。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須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
3.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報名前在集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必須在集美區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區居住 。
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15分 。
務工社保積分(58分)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月份累計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 。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 , 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 , 以按時繳交月份累計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
穩定居住積分(57分)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 , 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 , 本項滿分24分 。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或雙方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 , 積24分 , 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并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 , 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 , 本項滿分9分 。
積分入學程序
網上登記(4月17日—4月26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于4月17日—4月26日期間登錄“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或關注“廈門i教育”微信公眾號(微信號:xm_ijy)進行網上登記 。
審核報名信息(4月27日—5月31日)
4月27日—5月31日,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信息 , 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等信息進行審核,判斷報名者是否符合今年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條件 。審核結果可在“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查詢 。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結果有疑義的,可于5月31日前通過“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6月9日—6月16日)
試算積分公布 。6月9日—6月13日,系統在“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相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賬號密碼登錄網站查詢 。
積分復核 。6月9日—6月14日,相關家長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疑義,可在網上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
積分確認 。6月9日—6月16日,相關家長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 , 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 。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
積分公示(6月26日—6月30日)
集美區教育局在“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 , 接受群眾監督 。
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24日前)
集美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在招收完本區戶籍對象、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后,核算出可接收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及其學位數 。在“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民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愿填報方式及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再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 。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后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
積分志愿填報(7月25日—7月26日)
經審核及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應于規定時間登錄“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填報入學志愿,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參加積分派位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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