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區2023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二 )


積分派位(7月27日)
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公民辦小學空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對符合申請條件并完成積分入學志愿填報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愿順序進行電腦派位錄取 。
入學確認(7月28日)
家長于當天登錄“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查詢派位結果,已派入的則及時進行入學確認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
注冊報名(7月30日)
錄取到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及時入校注冊報名,逾期未注冊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公民辦小學就讀 。
其他事項
本細則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小學一年級的非集美區戶籍(即廈門市非集美區戶籍和非廈門市戶籍)的適齡隨遷子女 。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戶籍為本市非集美區戶籍的,在集美區的居住時間以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居住時間進行計算 。家長應及時到所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通過網格化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 。
被派入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 。
嚴禁已在全國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
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 。符合集美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收 。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教學的 , 由家長申請,經集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鑒定,根據鑒定結果,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進行安置 。
錯過網絡報名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集美區積分入學資格 , 不再組織補報名 。錄取到公辦或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 , 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
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家長應及時將適齡兒童帶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
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 。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 。隨遷子女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按本辦法在集美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
本細則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隨遷子女家長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
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相關政策、通知、公告等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網站、“集美教育”微信公眾號、“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發布,請及時關注 。
由于新冠疫情影響,導致居住、務工、社保等時間出現中斷的,其計算辦法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
本實施細則由集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僅適用于2023年集美區積分入學工作 。

【集美區2023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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