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義同居怎么分割財產


實踐中,以夫妻名義同居后,雙方又決定分手的,根據當前的法律,因為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所以雙方分手時將按同居財產分割 。
確定屬于同居雙方共同財產的,分手時雙方將按以下方法處理:
1、同居期間雙方對財產做了約定的,從其約定 。
【夫妻名義同居怎么分割財產】2、同居期間對財產未做約定的,解除同居關系時雙方協議 。
3、雙方對同居財產分割未達成協議的,將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 。
因此,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雙方,分手時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將不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