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四 )


3、公司其它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部門內部的培訓 。
第三條培訓的形式與方法
1、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 。內部培訓又分為員工職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 。
2、職前教育:公司新入職人員均應進行職前教育,使新入職員工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程、管理規范、經營業務等方面內容 。職前教育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 。
3、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工作的需求,按專業分工不同對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并可視其實際情況合并舉辦 。崗位技能培訓由人事行政部門協同其它各部門共同進行規劃與執行 。由各部門提出年度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人事行政部門,再將其匯總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統籌制定培訓方案,呈報董事長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共同安排實施 。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 。同時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應指定所屬限期閱讀與專業有關的書籍 。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門通報培訓情況 。
5、外派培訓: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包括參加各類培訓班、管理人員及專業業務人員外出考察等 。由公司出資外培的,公司應與參培人員簽訂培訓合同 。
6、個人出資培訓:由員工個人參加的各類業余教育培訓,均屬個人出資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各種業余教育培訓活動 。員工因考試需占用工作時間,持準考證,經部門負責人批準辦理請假手續 。
7、臨時培訓: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隨時設訓,人事行政部門予以組織和配合 。
第四條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特優、且與企業有共同價值觀的員工可呈請選派外培或實習考察 。
第五條培訓結束后,要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 。評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評估、實際表演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等 。
第六條培訓過程前、中、后所有記錄和數據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收集、整理、存檔 。
第七條公司投入的培訓費用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杜絕浪費現象 。
第八條各單位(部門)經理(主管)實施員工培訓的成果列為考績的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資料之一 。
第九條凡受訓人員在接獲培訓通知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組織單位報到,特殊情況不能參訓,應經分管領導批準 。
第十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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