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區關于加強進山車輛防火工作的通告

【泰山景區關于加強進山車輛防火工作的通告】

泰山景區關于加強進山車輛防火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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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進山車輛防火工作的通告
為有效預防泰山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條例》《泰山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條例》《泰山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加強進山車輛防火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增強防火意識 。泰山實行全年全域防火,其中 , 每年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請車輛所有者樹牢防火意識和法紀觀念,認真遵守森林防火有關規定 , 全力確保泰山世界遺產資源安全 。
二、杜絕違規行為 。所有車輛須在進山口檢查站停車接受檢查,留存火種或易燃易爆等物品后方可進山 。禁止隨車人員在景區內從事吸煙、點火、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等野外用火行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火行為 。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三、主動配合工作 。泰山安全 , 人人有責 。請進山車輛所有者、使用者主動承擔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全力做好制止景區內吸煙用火等工作,一旦發現火險隱患 , 立即報告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揮部(報警電話:0538-96008888、0538-5369111、12119;網絡舉報:“泰山景區”微信服務號監督臺) 。
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揮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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