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細則


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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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公安部頒布實施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其中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值進行了調整 。數值分為1分、3分、6分、9分、12分 。具體扣除標準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扣12分:
1. 酒后駕駛機動車;
2. 造成交通事故,造成輕傷或者死亡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
3. 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駕駛證、駕駛證、校車標志,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載客20人以上,或者駕駛其他客車載客100%以上;
5.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規定時速20%以上駕駛校車、中型及以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50每小時指定速度的百分比;
6、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過隔離帶掉頭;
7. 代表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并計分,謀取經濟利益 。
2.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每次扣9分:
1.駕駛載客7人以上、載客50%以上核定人數未達到100%的;
2.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上的;
\\n 3.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非法停車的;
4.無機動車號牌駕駛或者故意遮蓋、污損機動車持有機動車號牌在道路上行駛;
5. 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7.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客車或者運輸危險品的車輛,不停車休息超過4小時或者停車休息不到20分鐘的 。
3.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扣6分:
1. 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載客量超過核定人數的 2% 10. 或駕駛載客量超過核定人數 20% 的 7 座以上客車,但未達到50%,或駕駛其他乘用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的50% 。100%;
2. 駕駛校車、中型及大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在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20%規定速度但未達到50%;
3.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速度20%以上但未達到50%的,或者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速度超過50%的;
4、駕駛載重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的卡車;
5. 駕駛機動車攜帶易爆、易燃易爆化學品、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規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牌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 駕駛機動車輛攜帶超大件、未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高速行駛或無警示牌等無法拆卸的物品;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區域的;
8. 駕駛機動車沒有紅綠燈指示通行;
(九)駕駛證暫扣、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10、發生交通事故后逃跑造成輕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不構成犯罪;
11.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 。
4.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扣3分:
1. 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等7座以上客車以外的其他車輛 載客20%以上核定人數未達到50% ;
2. 高速駕駛校車、中型以上客貨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速度20%但未達到50%;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機動車;
(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不超車、讓行或者逆向行駛;
5. 駕駛機動車在前方機動車排隊停車或減速行駛時,采取道路超車或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6.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
7. 駕駛機動車在人行橫道處不減速、停車、避開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不給校車讓路的;
9、載貨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以上未達到50%,或違規載客的;
10.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在道路上行駛的;
11.道路上的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后未使用燈光或設置警告標志;
12.駕駛道路客運車輛、旅游客運車輛、未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查的危險品在道路上運輸車輛;
13. 校車上路行駛前,未檢查校車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或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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