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細則( 二 )


14、連續駕駛貨車4小時以上不停車或休息20分鐘以下的;
15. 在低于規定的最低速度的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 。
5.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每次扣1分:
1.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內駕駛校車、中型及大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速度每小時10%以上但不達到20%;
2. 未按規定滿足交通要求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三)按規定駕駛機動車不使用燈光的;
(四)違反禁止標志、禁止標志駕駛機動車的;
5、行駛車輛貨物的長、寬、高超過規定的;
6、駕駛載重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的卡車;
(七)不定期行駛 公路客車、旅游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經安全技術檢驗后上路行駛的;
8. 擅自改變注冊結構、結構或者特性的貨車上路行駛
9、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機動車駕駛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10.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
【2022年4月1日新交規扣分標準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細則】以上是將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交通法規的扣除規則 。新交通法規的修訂和調整主要是針對過去經常發生的一些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問題 。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評分值,也刪除了部分評分值,如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張貼檢驗證明等 。網格標志、強制交通保險標志等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