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煙花燃放規定 茂名禁煙花范圍圖


茂名市煙花燃放規定 茂名禁煙花范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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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和個人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零售點購買符合規定規格要求的煙花爆竹 。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以及禁止燃放的場所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窗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
【茂名市煙花燃放規定 茂名禁煙花范圍圖】第二十五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藍色預警時,市民應當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時,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
第二十六條 未成年人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
第二十七條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從事餐飲、住宿、婚慶典禮、殯葬等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提供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服務 。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可以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屬地公安部門處理 。
第二十八條 煙花爆竹替代性產品的使用應當遵循安全、環保的原則,不得造成大氣、噪聲等污染 。
第二十九條 公安部門等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大石油化工等重點防火企業周邊執法巡查力度,及時依法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
石油化工等重點防火企業周邊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重點做好企業周邊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防控工作 。鼓勵石油化工等重點防火企業與周邊單位或者個人簽訂委托巡護協議,確保巡護安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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