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編教材高一語文必修上冊教案 統編教材高一必修語文教案指導( 二 )


“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蚤”通“早” 。
詞類活用:
“素善留侯張良”,“善”,形容詞作動詞用,意為與……交好(友善) 。
“臣活之”,“活”,使動用法,使……活 。
“吾得兄事之”,“兄”,名詞作狀語,像對待兄長那樣
“籍吏民,封府庫”,“籍”,名詞作動調用,編造名冊 。
“不義也”,“義”,名詞作動詞用,合于義 。
特殊句式:
“具告以事”即“以事具告”,狀語后置 。“與俱去”、“毋從俱死也”,介詞“與”、“從”后面的賓語省略 ?!罢l為大王為此計者?”疑問句,主語“誰”介賓短語“為大王”作“為”的狀語,“者”助詞“的” 。2、討論課文內容,提問:
①課文第二段寫了哪幾件事?對故事的發展有什么作用?
提示:第一件事“項伯夜訪” 。項伯給張良通風報信,目的在于報答當年救命之恩,卻被張良利用,使一觸即發的矛盾出現了轉機 。第二件事“張良獻策” 。張良要劉邦“往見項伯,言沛公不敢背項王也”,劉邦則一點就通,不但“兄事之”,“更奉酒為壽.約為婚姻”,竭力奉承,拼命拉攏,由“聯絡感情”進而自我辯解,終于使項伯受其蒙蔽,導致項羽上當 。(“劉邦施計”、“項伯中計”不必分開來說)“張良獻策”是情節變化的關鍵,劉邦逐步由被動轉為主動,項羽終于“放虎歸山”,以致范增之謀難以實施等等,莫不由此而生 。
②張良說:“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義 ?!表棽畡t說:“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 ?!闭埪撓嫡n文說說古人心目中的“義”可作什么樣的解釋,我們應當如何看待?
提示:古人認為“義”,就是“宜” ?!抖Y記?中庸》說:“義者宜也 ?!表n愈在《原道》中則進一步解釋:“行而宜之謂之,義 。”也就是說,人的言行合符一定的道德規范就可稱為“義”,反之則為“不義” 。
課文中曹無傷背叛劉邦向項羽告密,項羽置懷王之約于不顧而欲“擊破沛公軍”,范增以下犯上都可以說是“不義” 。項伯給張良通風報信,“常以身翼蔽沛公”,樊噲闖帳護主等等,都可以稱之為“義” 。項伯救護劉邦可以稱之為“義”,這一行為卻違背了楚王的根本利益則又可以責之為“不義” 。可見“義”是相對的,如同“骨氣”一樣,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道德標準不同,“義”的內涵也不一樣,我們不能以抽象的“義”作為評判是非的尺度和立身處世的準則
3、學生自讀課文一、二兩段,教師行間巡視,釋疑解難 。
小結:課文一、二兩段記述了“鴻門宴”前發生的幾件事,由矛盾的挑起,形勢一觸即發到出現轉機,由項羽的“大怒”到項伯之言產生效果,故事情節逐步展開,并為后來事態的演變作了必要的鋪墊,留下了必要的伏筆 。
三、布置預習
1.自讀課文三、四兩段,利用工具書自行疏通課文:
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于坐,殺之 。
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 。
項泊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 。
此迫矣,臣請入,與之同命 。
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
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賞……
2.用自己的語言講述“鴻門宴”上的斗爭 。
3.思考下列問題:①項羽的弱點是什么?試從課文中舉例加以說明 。
②范增之謀為什么不能得逞,他在哪些方面不及張良?
第二教時
一、復習舊課,檢查預習情況:
1、提問:在楚王即將來犯萬分危急的形勢廠,張良既不提議備戰,更不主張退軍,卻只要劉邦“往見項伯,言沛公不敢背……也”.這是為什么?
數目項王(目:以眼示意,名詞作動詞) 。
且為所虜(且:將;為所:為之所,省略之) 。
客何為者(何為:為何,干什么;者,代詞,“何為”前面省略了判斷詞 。)
二、讀講課文三、四兩段:
第三段:
1.指名學生講述第三段的內容,要求明確交代本段的事件 。
第一件事“劉邦謝罪”,第二件事“項王設宴,第三件事“范增舉玦”,第四件事“項莊舞劍” 。
2、提問:劉邦謝罪是否誠心,何以見得?
提示:并不誠心 。迫于形勢不得不如此 。而且,言辭雖恭,以“將軍”稱項羽而以“臣”自稱,更強調自己“先入關破秦”,“得復見將軍”都出于“不自愿,僥幸而已,但卻絕不認錯,更把責任推給“小人”!(這“小人”分明指曹無傷卻故意不予道破,裝出一副全然無知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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