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灣區企業金融支持政策+受理機構


珠海金灣區企業金融支持政策+受理機構

文章插圖
1、貸款貼息補貼
政策措施1:對國家和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醫用器材企業(由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審核確認)的2020年新增貸款部分,省財政按照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 。對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可視情展期1年,并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
政策文件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咨詢或受理部門: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政策措施2:珠海市對獲得珠海市銀行業機構貸款支持的企業,納入珠海市“四位一體”融資平臺,按照貸款合同簽訂當期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利息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珠府〔2020〕11號)
咨詢或受理部門: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市金融工作局、珠海銀保監分局
政策措施3:金灣區對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補貼,對每家企業補貼支持最高50萬元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金灣區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珠金府〔2020〕2號)
咨詢或受理部門:金灣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7263581/金灣區市民服務中心A3棟2樓
政策措施4: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工業企業及規模以上文化旅游、餐飲住宿、批發零售、物流交通等行業,銀行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及采取征信逾期記錄,如有必須采取措施的情況,由銀行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金融服務中心報備,以便協調解決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金灣區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珠金府〔2020〕2號)
咨詢或受理部門:金灣區金融服務中/7616838/金灣區三灶鎮虹陽路67號
2、貸款風險共擔
政策措施1: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同時符合珠海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企業、或對民生保障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業,以及疫情防控醫用物資重點保障企業,銀行機構給予信貸支持的,納入珠海市“四位一體”融資平臺,給予貸款企業50%政府風險分擔,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利用珠海市轉貸資金過橋的,減按80%收取費用 。利用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獲得擔保貸款的擔保費率按不高于1%費率計算收取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珠府〔2020〕11號)
咨詢或受理部門: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市金融工作局、珠海銀保監分局
3、金融業務保障
政策措施1: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珠府〔2020〕11號)
咨詢或受理部門: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銀保監分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政策措施2: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做到應賠盡賠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珠府〔2020〕11號)
咨詢或受理部門: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銀保監分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政策措施3: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可協商展期3到6個月 。
政策文件依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2020〕13號)
【珠海金灣區企業金融支持政策+受理機構】咨詢或受理部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