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最新( 三 )


第二十五條統籌基金支付應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起付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承擔 。(一)起付標準:三級醫院為1200元或850元 , 二級醫院及專科醫院為500元,一級醫院為300元 。轉診異地住院治療,起付標準為1500元 。(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超過年度最高限額部分,可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途徑解決 。(三)個人負擔比例:三級醫院為15%,二級醫院及??漆t院為12%,一級醫院為10%;轉診異地住院治療的,個人負擔比例為30%.退休人員減半 。根據基金使用情況 , 適當降低各級中醫醫院個人負擔比例 。納入分級診療管理范圍的疾??,栽嶗純稊囂O垢鋈爍旱1壤實崩罹?。未按分級診療規定進行轉診的患者,在同等級醫院的個人負擔比例適當提高 。(四)門診部分治療項目實行限額或定額管理,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單獨設立1次起付標準 。
第二十六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駐統籌區域外(含境外,不含成建制外設機構)或在遠洋船上工作1年以上的在職職工,住院醫療費實行年度統籌包干管理 。統籌包干住院醫療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 超額不補,結余歸己 。
第二十八條 參保退休人員在統籌區域外(中國境內)居住1年以上的,可按照就近就醫原則,選擇1所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作為異地居住定點醫療機構 。異地居住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可按年度返還 。住院醫療費 , 屬異地定居的,按大連市統籌區域內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審核報銷;屬臨時居住的 , 按轉診異地住院治療的有關規定執行 。
第五章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
第二十九條離休人員、老紅軍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
第三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第三十一條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 重新到用人單位就業的,由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
第三十二條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優撫對象、無軍籍退職退休等方面人員,由其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參保繳費 , 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第三十三條 參保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期間,暫停其參保繳費 , 封存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有期徒刑期滿釋放后繼續按照規定參保繳費的,從參保繳費次月起開啟原封存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照規定享受相關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扣除服刑時間,前后連續計算 。參保人員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緩改為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繼續參保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重新建立,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扣除服刑時間,前后連續計算 。
第六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基本醫療保險與醫療機構和藥店實行協議管理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與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規范服務行為 。協議管理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
第三十五條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指導醫療保險協議管理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和規范其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
第三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協議管理醫療機構和藥店使用或者出售各類藥品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參?;颊叩挠盟幇踩?。
第三十七條物價部門應當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價格和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的管理和監督,合理控制價格水平 。
第三十八條協議管理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和醫療服務協議,嚴格控制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費用,為參?;颊咛峁﹥炠|的醫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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